儿童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规则

版本制定日期:20220926

版本生效日期:2022101

达内教育集团(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各关联公司(以下统称“达内”或“我们”)深知儿童(所称“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的重要性,并会尽全力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儿童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旨在向儿童及其监护人说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让、披露儿童的个人信息,以及儿童及其监护人享有的权利。在使用我们的各项产品和服务前,请儿童及其监护人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规则,特别是以粗体标识的条款应重点阅读,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全部条款后再开始使用。

本规则是在《达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基础上制定的特别规则,仅适用于我们能识别用户为儿童的产品或服务;针对无法识别用户年龄、不主动识别用户年龄、用户年龄必须满14周岁的产品或服务,适用《达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或具体业务的隐私政策。本规则与《达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发生冲突之处,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未尽事宜,以《达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为准。

儿童监护人特别说明:

    如果您是儿童的监护人,我们将根据本规则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我们获得的您孩子的个人信息。请您仔细阅读本规则,帮助我们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在您的帮助下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其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提醒和要求儿童在您的同意和指导下使用我们的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

儿童特别说明:

    如果您是儿童,请邀请您的监护人共同阅读本规则并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然后再使用我们的服务或产品,并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

    请您仔细阅读《达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和本规则(特别是加粗字体的内容),在确定了解我们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处理规则后,做出您认为适当的选择。您点击同意或输入代表同意的验证码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达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和本规则约定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让和披露监护人和被监护儿童的信息。

    请注意:本规则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独立运营的产品和服务。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可能包含跳转至第三方产品或服务(包括网站、小程序或其他服务形式)的链接,该等链接接入的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由相关第三方独立运营,在使用前,监护人应当详细阅读此类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条款和政策,了解他们可能从被监护儿童那里收集哪些数据,以及他们可能如何使用这些数据。如监护人和儿童发现这些第三方产品或服务可能存在风险时,建议终止相关操作以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您需要了解本规则内容如下:


一、我们如何收集儿童信息

1.1 我们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与责任,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在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后收集和使用儿童及其监护人信息:

(1) 我们在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可能会收集监护人的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及与儿童关系、儿童所在学校、班级信息。为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需要使用这些信息与监护人联系,验证其监护人身份并获得其对我们收集儿童信息的同意。我们也可能会将监护人账户与儿童账户进行关联,以便保护监护人和被监护儿童的个人信息权益。

(2) 在儿童使用服务或产品的过程中,我们会继续收集儿童的其他个人信息,详见《达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信息”一节。

请理解,我们提供的儿童相关服务或产品将不断更新变化。如果我们超出《达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和本规则范围收集监护人或被监护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将通过页面提示、交互流程、协议约定的方式另行告知监护人信息收集的范围、目的与用途,并再次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1.2 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中收集儿童的信息无需征得儿童和/或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1)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2)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3) 出于维护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监护人本人同意的;

(4) 所收集的信息是儿童或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5)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6) 根据监护人的要求签订合同所必需的;

(7) 用于维护达内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达内服务的故障;

(8) 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留存处理信息且无法识别所留存处理的信息属于儿童个人信息的;

(9) 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们如何使用儿童信息

2.1 我们严格按照与用户的约定,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将收集的儿童信息用于以下用途:

(1) 为儿童提供相应的教学服务;

(2)《达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约定的其他用途。

2.2 当我们需要超出上述范围使用监护人或被监护儿童的个人信息时,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再次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三、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儿童信息

3.1 除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我们存储儿童信息不会超过实现信息收集、使用目的所必须的期限,到期后我们会对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如果我们终止服务或运营,我们将及时停止继续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活动,并在终止服务或运营后对儿童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我们指定了专人负责儿童信息的保护,控制儿童个人信息知悉范围,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对可能接触到儿童信息的工作人员采取最小够用授权原则,对授权审批和信息访问情况进行记录,并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违法复制、下载儿童个人信息。

3.3 我们制定了儿童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若不幸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儿童信息安全事件,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站内信、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儿童及其监护人。难以逐一告知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相关警示信息。若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风险防范的局限,即便我们已经尽量加强安全措施,也无法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监护人需要了解,儿童接入达内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情况而发生问题。


四、我们如何共享、转让、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4.1 共享

(1) 与监护人共享。监护人可以访问和管理被监护儿童的个人信息。

(2) 达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一节约定的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情形。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征得监护人的同意,或确认信息接收方已经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3) 向儿童提供我们的服务。我们可能向合作伙伴及其他第三方共享儿童的信息,以实现我们服务或产品的功能,让儿童正常使用需要的服务,例如:提供支付服务的支付机构、提供数据服务(包括网络广告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的合作伙伴、第三方物流公司和其他服务提供商。

(4) 与关联方的必要共享。为便于我们基于统一的帐号体系向儿童提供一致化服务以及便于其进行统一管理、个性化推荐、保障系统和帐号安全等,儿童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在我们和我们的关联方之间进行必要共享。

(5) 基于《达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和本规则约定的目的,我们可能委托专业服务机构代表我们来处理儿童信息。我们会对受托机构及委托行为等进行安全评估,在书面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责任、处理事项、处理期限、处理性质和目的等,禁止受托机构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信息,并要求受托机构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我们的要求处理儿童信息;

     ● 协助我们回应儿童监护人提出的申请;

     ● 采取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并在发生儿童信息泄露安全事件时,及时向我们反馈;

     ● 委托关系解除时及时删除儿童信息;

     ● 不得转委托;

     ● 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儿童信息保护义务;

(6)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了遵守法律、维护我们及我们的关联方或合作伙伴、儿童、监护人或其他达内用户或社会公众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比如为防止欺诈等违法活动和减少信用风险,我们可能与其他公司和组织交换信息。不过,这并不包括违反本政策中所作的承诺而为获利目的出售、出租、共享或以其它方式披露的信息。

(7) 应儿童合法需求或经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8) 应监护人合法要求。

(9) 根据单项服务协议(包括在线签署的电子协议以及相应的平台规则)或其他的法律文件约定所提供。

(10) 基于符合法律法规的社会公共利益而提供。

4.2 转让

(1)随着我们业务的持续发展,我们有可能进行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而儿童的信息有可能作为此类交易的一部分而被转移。我们会进行安全评估,并要求新的持有儿童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监护人征求授权同意。

(2)在获得监护人的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儿童个人信息。

4.3 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且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才会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1)根据儿童或监护人的需求,在监护人同意的披露方式下披露其所指定的信息;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或司法要求所必须提供儿童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依据所要求的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披露儿童的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我们收到上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我们会要求接收方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我们坚信,对于要求我们提供的信息,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持透明。我们对所有的请求都进行了慎重的审查,以确保其具备合法依据,且仅限于执法部门因特定调查目的且有合法权利获取的数据。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披露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监护人通知并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五、如何访问和管理儿童信息

在儿童使用我们的服务期间,为了监护人和被监护儿童可以更加便捷地访问和管理个人信息,同时保障撤回同意和注销账户的权利,监护人可以按照《达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政策》中“您如何管理个人信息”一节的指引进行操作,监护人可以指导被监护儿童进行操作或联系我们要求我们对儿童信息进行更正或删除。

5.1 访问

监护人和儿童可以查看其在使用我们服务或产品过程中提供或产生的儿童个人信息,例如个人信息资料、部分使用记录、发布内容。

5.2 更正

我们鼓励监护人和儿童更新和修改儿童个人信息以使其更准确有效。监护人和儿童发现我们收集、使用和处理的儿童个人信息有错误的,可以联系我们更正。我们会在完成身份验证和核实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

5.3 删除

下列情形下,儿童及其监护人可联系我们要求删除相应的儿童信息:

(1)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

(2)超出目的范围或者必要期限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信息的;

(3)儿童监护人撤回同意的;

(4)儿童或者其监护人通过注销等方式终止使用产品或者服务的。

但请注意,若监护人和儿童自行删除或请求我们删除特定的儿童个人信息,可能导致无法继续使用全部或部分我们的服务或产品。


六、本规则的适用及更新

6.1 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可能适时更新本规则。但未经儿童及监护人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其依据本规则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通过在官方网站、公众号、APP(如有)上发出更新版本并在生效前通过网站公告或以其他适当方式提醒儿童及监护人相关内容的更新,也请儿童及监护人访问达内网站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规则。

6.2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为儿童及其监护人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我们会通过邮件、短信、推送、站内信或在浏览页面做特别提示等方式说明规则的具体变更内容。为了儿童及其监护人能及时接收到通知,建议儿童及其监护人在联系方式更新时及时通知我们。如儿童在本规则更新生效后继续使用我们的相关服务或产品,即表示儿童及其监护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更新后的规则并愿意受更新后的规则约束。本规则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 我们的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2) 收集、存储、使用、对外提供儿童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发生实质性变化;

(3) 儿童信息存储的地点、期限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发生实质性变化;

(4) 儿童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发生实质性变化;

(5) 拒绝同意的后果发生实质性变化;

(6) 用户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方式发生实质性变化;

(7) 更正、删除儿童信息的途径和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化;

(8) 其他可能对儿童信息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七、如何联系我们

达内网络教育平台的运营管理商:北京达内金桥科技有限公司

达内教育的产品与/或服务提供商: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1 我们已经成立个人信息保护专职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信息保护事宜,如儿童或者其监护人对本规则存在任何疑问,或对于儿童信息处理存在任何投诉、意见,请通过以下渠道联系我们:

成人业务客服电话:400-111-8989(工作日:9:00—18:00

客服部门将会同个人信息保护专职部门及时进行答复

7.2 请监护人理解,为了保障安全,在响应监护人反馈的问题前,我们可能需要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监护人身份。我们将在收到反馈并验证监护人身份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妥善处理监护人的请求。


八、附则

8.1 本政策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政策相关的任何纠纷,双方应经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您在此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约定的合同签约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8.2 如果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裁定或判决本政策的任何条款无效,则该条款将从本政策中移除,但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政策其余条款的效力。本政策的其余条款将继续执行。

8.3 本政策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计,不影响本政策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